星期二, 3月 17, 2009

給教育部的信

關於國字讀音也困擾我許久,我對於貴部的主張抱持著開放的態度。
然而,貴部對於爭議的字總未詳述理由。
首先,是『梳』字右半部的寫法,為何寫成ㄊ為對?其考證為何?又為何民國88年以前總是教錯誤的字?民國88年以前沒有教育部嗎?還是民國88年以前貴部對國中小課程沒有權責機構?民國88年以前國立編譯館所出版之教材到底有多少錯誤?
再論讀音,破音字的取決以何為依據?牛仔褲之『仔』突然說其讀音乃由於粵語讀音混淆所致,那麼歌仔戲之『仔』又如何援貴部之解釋?國文中關於音律之專業解釋應有一個完整體系的理論,卻不見於貴部的解釋之中。
可為學術論證之題目,卻因貴部官員之疏懶荒怠,致成社會無聊的對立。我僅有大學學歷,都可以在合理的前提下接受貴部的修改或修正,相信貴部也必定能以理服眾。
此外,貴部是否能讀懂我的信?由於小學未習修辭學,是故在聞聽貴部以學習修辭學以為作文之基礎之論時,頗感汗顏,深怕我雖暢言卻被誤以為番語!也對過去中文作家中未學修辭而遽為文寫作以誤我者,或隨便具名舉辦文學競賽,其評審無修辭學之基礎且恣意選擇不符修辭學之文章而為前三名者,我惡之。
並誠請貴部就我的信函中不符修辭學之文句舉出,以作為我終身學習之教材。

沒有留言: